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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灯不装漏电保护器,会触电伤人吗?

2019-12-11 10:22:27      点击:

路灯不装漏电保护器,会触电伤人吗?这个问题问的好,用电设备要求就是安全、可靠。对路灯供电的要求也是如此,那么路灯供电需不需要装设漏电保护呢?这个不一定,只要能保证安全、可靠就可以,装不装都可以,装与不装要跟具所采用的供电系统形式和线路要求来选择,而不能在什么都不管的情况下说装或不装,这个问题稍微有点复杂,下面简单分析。

路灯不装漏电保护器,会触电伤人吗?

一、国内对对路灯的供电设计一般采用两种供电形式 一种是TT系统另一种是TN系统供电,两种供电形式的不同决定了漏电保护的设置,在TT系统中必须要装设漏电保护装置,以保证系统可靠动作,保护人身安全。在TN系统中漏电保护要根据情况看是否要装设,在满足灵敏度的情况下可以不装设,单如果线路过长,单靠短路器的瞬时动作不能满足灵敏度是,一般需要装设漏电保护。我们从以上两种供电系统在来说一下

二、首先我们看TT系统,在照明设计标准中“室外场地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宜采用TT系统”这也是选择TT系统的依据,TT系统需采用RCD保护,既然采用RCD这就意味泄露电流问题,根据实测情况 室外路灯配电距离1KM时,泄露电流一般不超过60MA;因此故障范围内RCD的漏电电流可选300MA比较合适,可保证线路正常工作,接地电阻也容易达到要求,使故障时电压不超过25V,从而保证安全。

三、接着看TN系统,TN系统PE线随相线一起敷设,故障时电流由PE线返回,有与路灯线路一般较长,末端故障时短路电流较小,满足不了上级短路对于短路电流的要求,往往故障时断路器不能跳闸,这时候为了让断路器能可靠跳闸,需要设置带漏保护的断路器来提高断路器跳闸的灵敏度,如果短路电流能满足要求可不设漏电保护。

四、两种供电方式各有利弊,可跟具体情况选择,关于路灯供电问题,争论较多 一两句话也说不清楚,希望和大家共同讨论学习。那么为什么路灯不装漏电保护器呢,主要原因是路灯的线路过长,安装漏电保护器可能会产生误动作,造成整条路灯线路停电,而查找故障点也比较繁琐,故而采用空开断路器控制。

用电设备主要是为了为生产生活所使用,但是如果设备漏电则会对人员产生危害。特别是路灯,现在城市乡村为了照顾行人出行,方便的同时,也对路人产生不同程度的威胁。尤其是阴雨雷暴天气,此时路灯杆内潮湿度极大,漏电几率呈几何程度上升。此时路人出行经过路灯时一定要注意,也不要走积水路面,以防触电

目前路灯全部采用就地接地线的方法,即使产生漏电对人体威胁相对来说比较小,因为漏电体路灯杆已经被大地吸收到地下,此时漏电的电流值对人的伤害有限。大家知道人体承受电流是30ma,大于100ma对人体根本没有作用,小于30ma又会误跳闸,所以设计者只能设计空开断路器控制路灯线路。

现在的路灯设计都是政府实行的,通过投标然后再层层转包,导致价格下降的厉害,只能请一些非专业人士进行施工,随意操作亮灯即可过关。也没有专门的监督和验收标准,此时如果装漏保十有八九立刻跳闸,这样不是施工人员看到的结果,这时装上空开万事大吉,至少可以使用一些年限,如果产生伤害事故,施工方再进行一遍施工,又有资金存进口袋,何乐而不为?

路灯和手持电器不同,既使不做接地,灯杆内接头和灯杆之间发生漏电时也会有相当一部分被导入大地,因此有人触摸带电灯杆,只相当于在漏电部位和灯杆对地电阻之间再次并联的电阻,所以既使有几百毫安的漏电,而通过人体的电流却非常有限。在这种情况下如选30mA 漏保就显得没有必要了,因为100mA以上的漏保也能保证人身安全。但对于维修人员误触带电接头来说,大于30mA的漏保就起不到保护作用了。这二者显然是矛盾的。

路灯不装漏电保护器,会触电伤人吗?

对于装上漏保合不上闸原因也是多方面的。首先是难以克服的人为因素,由于空气湿度和操作手法问题,路灯延线所有接头加在一起对地之间产生几十mA电流的情况很常见,我们前面已经讲过这种轻微漏电不会导致触摸灯杆的人触电。

另一个原因是路灯电缆一般都会很长。所以火线对地之间存在很大的电容,有时可达零点几微法以上,这对交流电是可以提供通路的,由此而造漏保误动作。

所以现在的路灯工程大都采用在每颗灯杆下单独做接地的方式。当漏电不严重时不会对外造成危险。若漏电严重空开就会跳闸,也不会产生“跨步电压”。所以安全还是有保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