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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灯直击雷防护设计

2020-12-30 09:36:43      点击:

1、路灯灯杆高度在4m以上时(含4m)应考虑接闪,不可用路灯玻璃罩作为接闪器可以利用其金属灯罩作为接闪器。

2、当采用金属灯杆及灯塔时,可直接利用灯杆自身作为防雷引下线。当灯柱及灯塔支柱采用钢筋混凝土电杆时,可直接利用其内的至少两条直径不小于12mm的结构钢筋作引下线当不能直接利用其结构钢筋作引下线时,需另外敷设引下线,并应满足《GB50057-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》相关要求。

3、路灯基础钢筋笼在-0.5m以下其钢筋表面积大于0.37m2时,可作为防雷接地体,否则应增加人工接地极。人工垂直接地极采用热镀锌角钢,垂直接地极规格宜采用5mmx50mmx50mm,长度为2.5m。

要求人工垂直接地极与基础防雷接地体钢筋笼可靠焊接。基础防雷接地体钢筋笼的钢筋应相互焊接,并与路灯地脚螺栓可靠焊接。路灯基础防雷障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,如大于10Ω时,应增加人工接地体至达到要求为止。

4、当采用TN-S供电接地制式时,当PE线不小于16mm2时,可直接利用PE线作为同一线路路灯等电位连接线,否则应用一根12mm热镀锌圆钢作为同一线路路灯等电位连接线。

5、当采用TT供电接地制式时,设备保护接地应就近连接到路灯(庭院灯、景观灯等)基础接地装置上,此时单个路灯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Ω,否则应增加人工垂直接地体。

6、码头区照明设备应为安全防爆型。